“躺着赚钱”的诱惑,曾让无数人趋之若鹜,虚拟货币挖矿,这个一度被包装成“数字时代淘金热”的“暴利游戏”,却在各国监管的利剑下逐渐显露出其非法与危害的真实面目,近年来,我国多地警方密集行动,以“虚拟货币挖矿被抓”为核心案例的违法犯罪案件屡见报端,曾经的“矿老板”们从“财富神话”的缔造者沦为阶下囚,再次敲响了警钟:任何披着“科技外衣”的违法行为,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。
“挖矿”热潮:从“灰色淘金”到“法律禁区”
虚拟货币挖矿,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机运算争夺记账权,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其背后是惊人的能源消耗与巨大的环境成本——据研究,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总量,且多为高污染能源,虚拟货币的匿名性、跨境性使其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等犯罪的“温床”。
在我国,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早已被明令禁止,2021年,国务院金融委明确提出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”,将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;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在高利润诱惑下,仍有部分人员顶风作案,通过“地下矿场”“跨境挖矿”等方式铤而走险,最终酿成苦果。
案例剖析:从“暴利神话”到“法律制裁”的典型路径
“地下矿场”藏深山,电力盗窃终落网
2023年,某省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拟货币挖矿案:犯罪嫌疑人王某以“大数据项目”为掩护,在偏远山区租赁废弃厂房,架设数千台矿机,通过私自搭接电线、窃用工业用电的方式,非法获取电力进行挖矿,其行为导致当地电网负荷激增,周边居民用电频繁跳闸,经查,该矿场日耗电超10万千瓦时,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,王某因涉嫌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,矿机及违法所得全部被收缴。
“跨境挖矿”避监管,资金链条难逃追踪
为规避国内监管,部分犯罪嫌疑人将矿机转移至境外,或通过“VPN”接入海外服务器进行“远程挖矿”,但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:2022年,某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一个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,利用东南亚某国宽松的挖矿政策,组织国内人员购买矿机、筹集资金,通过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,用于支付境外矿场租金及电费,警方通过资金流追踪、跨境协作,最终锁定团伙成员,在国内多地同步抓捕,涉案金额逾1亿元,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、洗钱罪被提起公诉。
“借壳挖矿”骗补贴,企业违法“翻车”
更有甚者,部分企业以“新能源项目”“数据中心”为名申请政府补贴,实则暗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,2023年,某科技公司虚构“绿色能源存储项目”,骗取地方补贴200余万元,后将部分场地用于挖矿,审计部门发现异常后,警方介入调查,公司负责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(违规建设矿场破坏耕地)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法律红线:虚拟货币挖矿为何“零容忍”
虚拟货币挖矿被严厉打击,绝非“一刀切”的简单否定,而是基于多重考量的必然选择:
其一,破坏能源安全与生态底线。 我国“双碳”目标下,任何高耗能、低产出的产业都面临严格限制,挖矿的“能耗黑洞”与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,必须坚决出清。
其二,冲击金融秩序与经济安全。 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易引发投机风险,且其去中心化特性挑战国家货币发行权,威胁金融稳定。
其三,滋生违法犯罪土壤。 从电力盗窃、非法集资到洗钱、逃税,挖矿产业链往往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交织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。
根据我国法律,组织、参与虚拟货币挖矿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(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)、盗窃罪(窃取电力等)、诈骗罪(骗取补贴或资金)等,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警示与反思:莫让“暴利”迷了眼
“虚拟货币挖矿被抓”的案件频发,警示世人: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,对于普通民众而言,需清醒认识到“一夜暴富”的虚幻性,远离“炒币”“挖矿”等投机活动,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工具人”;对于企业而言,合规经营是生存之本,切勿以“创新”为名行违法之实;对于全社会而言,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共同抵制虚拟货币炒作乱象,维护健康的经济金融环境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“淘金梦”已碎,法律的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始终高悬,在数字经济时代,技术创新必须与法律规范、社会责任同行,唯有敬畏法律、坚守底线,才能在发展的浪潮中行稳致远,避免重蹈“挖矿者”的覆辙。